• 淮安市第一山中学 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办法
  • 发布人: 发布日期:2019-06-19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努力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江苏省委《党委(党组)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细则》的具体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学教育肩负着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大任务,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好师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与宣传工作,加强学校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第三条  学校是党领导下的学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校。办好基础教育,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组负责全校意识形态阵地的统筹规划和监督管理。各科室按照学校统一要求,负责本科室意识形态阵地的规划和管理。意识形态阵地要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有效管理的前提下,有序推进建设和使用,决不给反主流意识形态的错误理念提供任何传播渠道。

第四条  学校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要增强系统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强化对校园网站、新闻网页、校报、广播站、新媒体平台、出版物等的建设和管理,强化对各种讲座论坛、研讨会、报告会、读书会、社团组织等的引导、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  课堂管理

(一)课堂是学校宣传思想阵地的重点。要积极发挥课堂讲坛立德树人的主渠道作用。

(二)教师是课堂教学的组织者、实施者,对课堂纪律负责。教师要切实加强课堂管理,强化教学纪律,自觉遵守学校课堂教学管理制度规范。

(三)相关部门要严肃课堂纪律,加强教学管理,决不允许任何利用课堂公然散布各种错误思想和错误观点。教师要自觉依托课堂,使课堂成为传播弘扬主旋律,激发正能量的坚强阵地。

 第六条  网络信息安全管理

(一)坚持“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遵循信息网络规律,树立正确导向,着力内容建设,营造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网络育人环境,维护学校网络信息安全。

(二)加强学校网站、主题教育网站建设,推进党建、思想政治教育类校园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建设,扩大网络文化的育人覆盖面和社会服务面。

(三)遵守国家关于网站、域名、IP地址备案的有关规定,加强校园网接入管理,规范校内部门接入移动互联网、使用社会网络资源管理。  

(四)按照意识形态责任制相关要求,数据中心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必须担负起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管理工作,健全舆情防控体系,不断完善组织保障机制、舆情搜集机制、分析研判机制、应急预警机制、应对处置机制和总结评估机制等,切实提高对网络舆情的引导应对能力,提高对网络的管控能力。发现意识形态苗头性问题必须第一时间向学校上报。

第七条  讲座论坛意识形态管理

(一)举办讲座论坛(含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必须坚持正确导向,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增强工作主动性,牢牢掌握领导权和话语权。

(二)举办讲座论坛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学校的利益和师生的合法权益。报告人要对自己的报告内容负学术、政治和法律责任。

(三)学校党支部、各部门以及学校各年级承办的面向全校的讲座论坛,由主办部门负责。

第八条  对经批准召开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校外新闻单位需作宣传报道的,必须征得主办单位同意,并经学校批准,报道时要注意把握正确的政治导向。对未经批准召开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一律不作宣传报道。

第九条  主办部门以及各年级邀请校外人员举办讲座论坛的,必须认真审查报告人身份和报告内容,必须向报告人明确政治纪律要求。

第十条  我校师生到校外举办讲座论坛,报告人必须经所在单位(部门)批准。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对报告人提出明确的政治纪律要求。

第十一条  加强对学生社团的管理,实行社团成立和年度检查制度,由学生成长中心负责制定实施办法。

第十二条  校报、校园广播、校园网、新媒体平台、出版物以及宣传橱窗、墙报、海报等,由行政中心统一进行审核管理。

第十三条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意识形态阵地使用管理监督检查机制,定期进行检查。

第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给学校造成影响的,对相关单位(部门)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发生责任事故或者造成重大影响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与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追究处理相应责任。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其他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2019年2月15日

淮安市第一山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