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淮安市第一山中学领导班子成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清单
  • 发布人: 发布日期:2019-06-19

一、党支部书记责任清单

孙长顺(淮安市第一山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

1.全面负责学校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对学校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推动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学校发展和党组织建设的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确保学校党支部责任落实。每年主持1次意识形态专题学习,开展1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调研,向县教育工委书记作1次述职,为党员干部讲授1次意识形态专题党课。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年度述职报告重要内容。

2.履行学校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掌握学校班子成员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及时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及省市县委宣传部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研究推动重要工作、督促解决重要问题。每年至少主持召开2次支部工作会议,分析研究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汇报。

3.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把履行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带头进行自我检查、党性分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研究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措施。

4.领导、组织对意识形态领城重大问题的处置。对错误思潮和言论,敢抓敢管、带头亮剑,及时有效发出声音,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认真处理涉及意识形态的师生家长来信来访,主持研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5.组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对班子成员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改正。牵头整改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县教育工委巡视巡察以及主体责任述职评议反馈意见;组织领导学校党支部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工作。

6.及时向县教育工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

7.其他应当履行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二、学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清单

(一)共性责任

1.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协助学校党支部书记抓好中央和省、市、县委、县教育局工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部署要求的贯彻落实,结合分管的业务工作和中心、年级实际,及时提出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加强指导与监督,对教育教学工作中涉及意识形态的事项严格把关,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有针对性地组织制定有关防控措施和办法。

3.加强对分管中心和年级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对分管中心和年级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督促纠正。

4.参与学校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根据学校党支部统一安排,牵头整改中央和省、市、县委、县教育局工委巡视巡察、述职评议反馈意见,推动问题整改落实。

5.对分管中心和年级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形成调研报告。

6.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和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7.其他应当履行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二)个性责任

聂秀增(学校党支部副书记、副校长、学生成长中心主任)协助学校党支部书记负责有关党的建设工作;履行学校党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直接责任人”责任;全面负责学校意识形态工作,把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融入学校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彭庆国(学校党支部委员、学校初中党小组组长、初二年级主任)协助学校党支部书记负责有关党的建设工作;履行初中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负责初中部意识形态工作。

张金亮同志(学校党支部高中党小组组长、高二年级主任)协助学校党支部书记负责有关党的建设工作;履行高中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直接责任人”责任;负责高中部意识形态工作。

李兆健(学校教师发展中心主任)协助学校党支部书记负责有关党的建设工作,履行教师发展中心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直接责任人”责任;负责教师发展中心意识形态工作。

王涛(学校后勤服务中心主任)协助学校党支部书记负责有关党的建设工作,履行后勤服务中心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直接责任人”责任;负责后勤服务中心意识形态工作。

高文杰(学校行政中心主任)协助学校党支部书记负责有关党的建设工作,履行行政中心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直接责任人”责任;负责行政中心意识形态工作。

祝杰(学校数据中心主任)协助学校党支部书记负责有关党的建设工作,履行数据中心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直接责任人”责任;负责数据中心意识形态工作。

王佳光(学校餐饮服务中心主任)协助学校党支部书记负责有关党的建设工作,履行餐饮服务中心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直接责任人”责任;负责餐饮服务中心意识形态工作。